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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坠物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本市发生多起房屋建筑装饰物、外挂物等脱落事件。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坠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市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房屋业主和相关管理单位、企业要落实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责任,建立隐患清单。非居住房屋业主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建筑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警戒措施,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属地街镇房管机构、区房屋管理部门报告。属于业主自用部位或者自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业主进行整改。

  二、切实抓好隐患整治。对于已发生的坠物点以及前期已排查或社会、市民已反映的隐患点,房屋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业主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排除隐患,并举一反三,确保类似事件不再重复发生。一时不能处理的,要落实警戒措施,如警戒线、围栏、标识标牌、防护网或防护棚等,并同步制定方案,明确处置的方法和时间节点,抓紧处置。同时建立每日报告制度,做到动态排查整治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进一步聚焦在建房屋建筑工地,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装饰物、外挂物施工质量检查力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过程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的检验检测,努力加强在源头排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高度重视,反复查、紧紧抓、不放手,持续加大地毯式告知、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过程督查全覆盖”,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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