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咨监字[2017]004号 签发:苏晓东
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监理机构: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的统一部署,定于2017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通知精神和我公司安全管理状况,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使每一个监理人员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提高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管理水平。
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危大工程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认真检查危大工程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是本次活动的重要内容。现就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苏晓东
副组长:杨晓明、魏勇泉
组员:张国强、康明臣、孙纲、郭昌麟、宋金根、张文翼、顾建明、缪振忠、曾宏、黄建、邓艳平、蔡平华、赵文达。
具体工作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实施、指导。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力求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通过学习,提高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危大工程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排查项目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四、活动范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范围:公司所有在建的监理项目(零星及非报监项目由部门统一组织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各项目监理组要认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有条件的项目,总监可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起学习,按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学习活动要留下书面记录和影像资料。
2、各项目监理组要根据施工动态变化重新梳理核查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若有漏报,及时补充调整。总监组织核查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是否与清单对应,是否有针对性,复查专项监理细则是否对应,是否有针对性。该项工作完成后由总监在危大工程清单及监理日志等文件上予以记录签字。
3、各项目监理组由总监带队核查施工现场危大工程施工情况,关键节点要核对图纸和方案详图,发现未按图及方案施工,及时签发整改或暂缓施工指令文件,检查人员要在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上签字。
4、各项目监理组书面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建筑工地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演练活动(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5、监理组要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负责人带班情况,防高处坠落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6、6月下旬至7月初,分公司抽调相关人员对重点项目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目监理组就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六、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以监理部门为单位,书面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超过10万平米及存在危大工程施工的项目,部门要单独整理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关于 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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