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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监总站]关于公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第六批废止文件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8)15号】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理之窗 > 监理法规   

[上海市安监总站]关于公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第六批废止文件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8)15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一2016年总站发布的文件中,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完成阶段性工作或已被新文件代替或已按上级文件执行等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7个文件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电梯井内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9)第078号)
    二、《关于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3)第90号)
    三、《关于“扩大上海市建筑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4)第70号)
    四、《关于加强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推荐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3)第38号)
    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系统信访处理暂行规定》(沪建安质监(2015)第29号)
    六、《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专家管理办法(暂行)》(沪建安质监(2015)第84号)
    七、《关于调整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推荐检查要求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6)第3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8年2月l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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