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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高处防护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8〕54号】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理之窗 > 监理法规   

[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高处防护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8〕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的紧急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高处防护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切实防止高空坠物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安全整治要求

  房屋建筑工地一律不得脚手架外侧、主体结构顶部、塔吊标准节、围墙顶部等有高空坠物风险或增加防护设施荷载的部位搭设、悬挂或粘贴宣传标牌

  二、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工地防护措施的安全检查,确保防坠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以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为重点,集中力量,迅速组织对建设工程工地高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排查发现的高坠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落实专人限时整改修复或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监督机构必须将以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作为近期监督重点,确保整治力度。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本市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除。

  各区监督机构在8月底前向市安质监总站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结果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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