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10-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桩基工程 |
信息类别: 施工招标 2102PD1127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浦发澳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浦东新区宣桥镇宣南公路131号共舞台创业园6号楼206室
招标人联系人: 陈秀慧 招标人联系电话: 68406840
招标标段名称: 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10-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桩基工程
建设地点: 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10-01地块,东至盼达路,南至辰腾路,西至悦通路,北至10-02地块
本项目用地面积33,711.00㎡,总建筑面积为113,815.30㎡,其中地上87,731.70㎡(计容面积84,277.50㎡),地下26,083.60㎡,限高80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7栋24~27层的住宅楼、1栋3层的综合楼、3栋变电站、2栋垃圾房、1栋门卫及1座单层地下机动车库。 桩基形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制方桩。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桩基工程
工程总投资: 101851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55629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554600.00元人民币(1255.46万元)
施工工期: 113日历天。
其他说明: 无
第一条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具有桩基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含桩基)的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注:本市项目业绩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的不被视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 备注:投标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其他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单位不得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03日 16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918322065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09日 11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否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7日 16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3日 13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监管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标段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超过2家时,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3.疫情期间项目经理答辩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