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2-1460)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3736.6006万元,招标人为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一: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硬件设备采购;标段二: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投标人不可兼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项目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硬件设备采购; (002)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硬件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良好; 2.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成交,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报告》中在三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记录为准); 4.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002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良好; 2.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成交,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报告》中在三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记录为准);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所投的核心产品:大数据计算服务平台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5.投标人应具有至少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含大数据平台、数据仓库、流计算引擎、数据资产管理平台等),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3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成交,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报告》中在三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近三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记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5)招标公告的附件:保密承诺函;6)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仅标段一提供)7)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所投的核心产品:大数据计算服务平台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仅标段二提供)8)投标人应提供至少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业绩证明(含大数据平台、数据仓库、流计算引擎、数据资产管理平台等),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仅标段二提供)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 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 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台https://www.shbtpm.com”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2.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人:蔡鸣 电话:021-68607292 电子邮件:mcai@ss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17楼A室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 021-50338362 电子邮件: zxb_nin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概况 标段一 :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硬件设备采购 1.招标内容:项目采购必要的硬件设备,其中116台服务器、11台网络设备及配件,包括数据开发与治理、大数据计算与分析离线计算、大数据计算与分析、大数据工具与服务、实时计算、全文检索、NoSQL、图数据库、云平台管控、智能服务(AI开发平台)、智能服务(弹性计算)等硬件设备,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 2.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乙3号(证通云北京土城机房)。 3.交货期: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直至将所有产品运抵项目现场,安装并且完成初步验收)。 4.服务期(质保期):系统硬件全面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为5年。满足维保等级5*7*24 *2小时服务等级。 5.本标段预算金额1737.3654万元(含税)。 6.最高投标限价:1737.3654万元(含税)。 标段二: 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采购 1.招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监管大数据平台项目的所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组件:数据采集工具(实时和批量)、消息总线和数据分发平台、迁移工具、数据湖数据存储、数据仓库分层存储、Redis数据库、图数据库、批量计算引擎、实时计算引擎、实时交互式分析引擎、数据开发工具、调度平台、管控运维、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含数据质量、元数据管理、数据模型管理)、数据安全、自助BI工具服务、数据服务、搜索引擎和AI中台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平台部署和运维服务。此次招标采购软件内容包括数据仓库及AI、数据湖两部分。 2.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乙3号(证通云北京土城机房)。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暂定、因疫情影响另行协商)。 4.服务期:软件采购根据服务期工作内容待部署验收后服务期限为1年。 5.本标段预算金额1999.2352万元(含税)。 6.最高投标限价:1999.2352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硬件设备采购; (002)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投标人不可兼投。 附件保密承诺函 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诺人”)拟参加.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硬件设备采购□ 2022年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采购(以下合称为“本项目”)的投标,特出具本保密承诺函。 1.本承诺函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为进行本次招投标,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承诺人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清单、文件拷贝、图纸、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 2.承诺人保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的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2.1承诺人保证对保密信息妥善保管,仅为完成本次招投标之目的而正当使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保密信息做出任何其他目的的披露、使用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泄露、扩散,向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论坛等)和公开场合透露或公布等。 2.2承诺人保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勉职责保护招标人的保密信息,并且只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确有必要知晓该信息的承诺人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受本承诺函条款的约束。 2.3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承诺人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被没收投标保证。2、按本项目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金。3、按对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本承诺函或保密信息的披露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作出任何该等暗示,也不得解释为招标人有义务向承诺人提供信息。 4.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且承诺人已经为出具本承诺函获得一切必要授权。 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 承诺人(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二二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