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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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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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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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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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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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有不少于1个桩基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或工程内容包含桩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桩基工程部分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览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备案信息无法体现项目性质、没有提供证明桩基工程建安造价的材料及合同备案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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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或在限制期内的不予接受投标;
(2)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的桩基品牌响应表等。(如需)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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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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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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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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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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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0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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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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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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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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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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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茂来,吴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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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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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8322130(冉),18918301801(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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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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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
(2)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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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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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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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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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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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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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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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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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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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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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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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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