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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选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发送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4

项目名称: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选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申请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申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申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无其他在建项目(或承诺中标后退出其他在建项目);
三、业绩要求
1.申请供应商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医疗建筑新建工程或医疗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
2.申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9年1月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医疗建筑新建工程或医疗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
四、财务要求
1.申请供应商需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信誉要求
1.申请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且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2.申请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供应商与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均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4.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过3条。 以查询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中的信息为准。
六、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若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相关公司须在资格预审评审开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最终参与公司);
2.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投资监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检测、造价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一、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4 年08月26日至 2024 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dongfanggandancg2@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4.报名材料如下: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④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申请人邮箱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申请人可在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4年09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上海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4年09月0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以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潜在投标人21 个(具体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本项目同一公司的下属公司(一个集团公司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不得超过2家,超过2家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的标准选取2家(具体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本资格预审公告中“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适用,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耿助理、杨助理021-81875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耿助理、杨助理021-81875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助理、杨助理

电 话:  021-818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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