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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总站] 关于加强高温季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7)50号】

发布时间:2017-07-27

各有关单位:

  目前,本市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连续多日最高气温超过35℃,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带班制度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按照带班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所属工地检查,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带班生产制度;现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部管理班子的工作时间,必须与现场施工班组的工作时间一致,特别是目前“做两头、歇中间”的高温施工作业季节以及其它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管理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作。

  二、严格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总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加强每天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针对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同时督促各分包劳务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做好夏令季节的劳动保护工作

  市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高温黄色预警或者最高气温超过3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暂停所有的户外施工作业。

  市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高温橙色预警或者最高气温超过37℃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000至下午1600),暂停所有的户外施工作业。

  市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高温红色预警或者最高气温超过40℃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的户外施工作业。

  各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同时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夜间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严禁施工扰民,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基本作息时间。

  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饮食饮水应当符合防暑降温工作的要求,避免发生因食品变质引发的群体性卫生事件。

  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为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用品及必需的应急药品。

  参建各方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缩短作业时间等原因扣除或降低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以工期为由强制要求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高温户外施工作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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